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4-01-26  浏览:146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规模

小型

业务范围

表面涂层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承接(除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销售: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复合材料、五金工具、电子元器件、水轮机、轴承、燃气轮机;通用机械维修(限上门)、零部件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期限

2023.09.12~若无整改项或整改完成后30个工作日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1月20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明华

张啸

郭政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于明华、张大林

赵杰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张学华、盖四海、李清飞、曹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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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于明华

2023.11.20;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氧、氮气、氩气、氢气、液化石油气;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氢气;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化品使用设施场所或设备

液氧储罐、气瓶间、隔音房。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未提供定期防雷检测报告。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合格报告。

 

未提供压力容器(液氧储罐)定期检测报告。

企业应委托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未制定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气瓶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氢气管道未使用无缝金属管道。

氢气管道应用无缝金属管道,禁止采用铸铁管道。

 

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未送至有人值守场所。

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场所。

 

液氧储罐安装在车间门口,贴临生产车间。

应重新布置液氧储罐,液氧储罐位置应满足《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3.0.4的防火间距要求。

 

未提供压力容器(液氧储罐)使用登记证。

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30天内进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未设置液氧储罐静电接地装置。

设置液氧储罐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测。

 

企业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企业应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

整改中。

安全评价结论

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