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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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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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表面涂层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承接(除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销售: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复合材料、五金工具、电子元器件、水轮机、轴承、燃气轮机;通用机械维修(限上门)、零部件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3.09.12~若无整改项或整改完成后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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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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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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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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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张啸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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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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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大林 |
赵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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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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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盖四海、李清飞、曹洪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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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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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2023.11.20;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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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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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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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氧、氮气、氩气、氢气、液化石油气;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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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氢气;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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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使用设施场所或设备 |
液氧储罐、气瓶间、隔音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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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未提供定期防雷检测报告。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合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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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提供压力容器(液氧储罐)定期检测报告。 |
企业应委托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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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制定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
制定气瓶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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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氢气管道未使用无缝金属管道。 |
氢气管道应用无缝金属管道,禁止采用铸铁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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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未送至有人值守场所。 |
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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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液氧储罐安装在车间门口,贴临生产车间。 |
应重新布置液氧储罐,液氧储罐位置应满足《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3.0.4的防火间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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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提供压力容器(液氧储罐)使用登记证。 |
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30天内进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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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设置液氧储罐静电接地装置。 |
设置液氧储罐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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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企业应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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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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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千瓦时(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