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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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嘉合标准件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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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紧固件、通用零部件、五金品制造等。 |
合同期限 |
2023.9.15-202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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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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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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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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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张啸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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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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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尹亮亮 |
赵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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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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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四海、于明华、孙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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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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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2023.12.25;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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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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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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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甲醇、氧气、乙炔、天然气;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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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乙炔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嘉合标准件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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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备货库、高位槽点、车间使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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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甲醇输送管道接口密封带两侧未做静电跨接; |
甲醇输送管道接口密封带两侧应设静电跨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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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位槽与明火点设有出入口,墙体未采用实体砖墙,高位槽顶部设有钢棚; |
高位槽与明火点之间出入口应封堵,墙体采用实体砖墙做防火分隔,高位槽顶部棚应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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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业场所未设洗眼冲淋设施、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
作业场所应设洗眼冲淋设施和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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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场所安全周知卡,管道物质标识未张贴; |
危化品使用点应张贴安全周知卡,管道张贴物料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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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货库未设洗眼冲淋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沙、灭火器等; |
备货库应设洗眼冲淋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配备消防沙、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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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货库未设温湿度计和记录簿; |
备货库应设温湿度计和记录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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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未编制危化品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 |
企业应参考GBT29639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危化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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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危化品(甲醇、乙炔、氧气、天然气)安全周知卡、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未张贴; |
危化品(甲醇、乙炔、氧气、天然气)点应张贴安全周知卡,高位槽点应张贴打料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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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然气管道未设压力异常检测报警,并连锁切断进气阀; |
天然气管道应设压力异常检测报警,并连锁切断进气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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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台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未见语音提示,未见标识标牌、救援流程图、作业流程图; |
企业热处理炉中间部位凹槽属有限空间,应对其进行辨识,建立台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设语音智能提醒,张贴风险告知牌、救援流程图、作业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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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未配备便携式四合一检测仪; |
企业应配备便携式四合一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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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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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结论 |
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能够将杭州嘉合标准件有限公司危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