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24-04-12  浏览:149次

机构名称

博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黔)-015

项目名称

杭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风动及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期限

2023.9.11~2024.4.10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学华

高殿喜

郭政

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张学华、张大林

李广涛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曹洪印、孙晓霞、高申俊、孟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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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及任务

 

张学华

2024.03.14;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现场勘察照片

 杭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①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油墨、稀释剂、铝粉、氮、乙醇、柴油、天然气、氧、氩

② 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 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 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乙醇、天然气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科龙电器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厂房一移印车间,厂房三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新产品试验线、喷塑线烘道、激光切割机、焊接区,铝压铸车间湿式除尘器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1

厂房三与厂房一、厂房二间距不足。

厂房三与厂房一、厂房二间距不应小于10m或一侧外墙设置防火墙。

 

2

移印车间未设置消防设施。

移印车间应设置消防设施。

 

3

新产品试验线、喷塑线烘道未设置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移印车间、焊接区、激光切割机处未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新产品试验线、喷塑线烘道应设置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移印车间、焊接区、激光切割机处应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4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部分电线未采取防爆措施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部分电线应采取防爆措施

 

5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未设置装卸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设置装卸操作规程。

 

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

 

7

储存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未接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办公室。

储存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接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办公室。

 

8

电保温炉、压铸机未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电保温炉、压铸机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9

电机等设备外壳未接地。

电机等设备外壳应接地。

 

10

未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依法定期组织演练。

应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定期组织演练。

 

11

未建立粉尘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除尘系统管理等)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粉尘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除尘系统管理等)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

铝抛光场所与压铸等其他场所在同一厂房内,未分隔开。

铝抛光场所与压铸等其他场所应采用防火材料分隔。

 

13

铝抛光区未设置D类或冷金属灭火器。

铝抛光区应设置D类或冷金属灭火器。

 

14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未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应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6

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7

未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应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8

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应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9

未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0

未建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应建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21

防雷防静电装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22

1台3m3压缩空气储罐、1台行车未提供使用登记证。

1台3m3压缩空气储罐、1台行车应提供使用登记证。

 

23

1台3m3压缩空气储罐、1台行车、2台叉车未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

1台3m3压缩空气储罐、1台行车、2台叉车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

 

24

压力表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压力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25

未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记录。

应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记录。

整改情况

整改中。

安全评价结论

企业应认真落实报告中的建议,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储存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杭州科龙电器工具有限公司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可燃性粉尘、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