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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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作业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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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棉花加工;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合同期限 |
2024.06.24~ 2025.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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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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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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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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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啸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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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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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于明华 |
赵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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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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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盖四海、于明华、孙晓霞、曹洪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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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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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于明华 |
2024.07.17; 企业所在地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其周围环境如下:东侧隔围墙为上虞第三医院、驾校;南侧和西侧周边为河流;北侧为人民西路,隔路为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北厂区。 该项目所涉及的建构筑物为DH3染色车间和污水处理车间(中间仓库),其中DH3染色车间东侧为四号仓库、南侧为七号仓库、西侧为污水站水池和蒸汽机房、北侧为污水处理车间(中间仓库);污水处理车间东侧为四号仓库、南侧为DH3染色车间、西侧为污水站水池、北侧为2#染色车间(废弃车间)。 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设施有:抓棉机、凝棉器、混开棉机、梳针滚筒开棉机、鼻型打手开棉机、振动棉箱、混棉除尘、清花除尘、梳棉机、羊绒梳理机、预并条机、条卷机、精梳机、并条机、自调匀整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自络机、冷干机、空压机、储气罐、液压打包机、电动单梁、全自动散毛独笼脱水机、平板烘干机、自动打饼机、散毛专用离心机、全自动散纤维吊笼脱水机、高温散纤维染色机、干开松机、气流输送喂给装置、顶饼机、湿开松喂给机组、染料称料间恒温恒湿房、染料自动称量系统、染料自动配送系统、染色助剂自动配送系统、电动葫芦、干开喂给、湿开松、圆网烘干机、射频烘干机自动喂入系统进口设备、寿力空压机、干开机、气纤分离器、液压打饼机、常温常压散纤维染色机、液压顶饼机、整饼自动脱水机、湿开松喂给机组、圆网烘干机、凝棉器、自动液压打包机、蒸汽发生器、行车、叉车。 该项目涉及的主要物料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HK-012环保有机酸(乙酸<80%)、氢氧化钠、染色棉。 公用工程: 1、供电 (1)用电负荷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3.0.1条的要求,生产用电与生活用电负荷为三级;该项目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3条的规定,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 (2)供电电源 该项目用电由上虞区供电所供给,通过一回路为35kV架空电力线引入配电室,配电室内设1250kVA的变压器两台,变电后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通过电缆桥架敷设引至本项目各用电工位,车间内动力配电线路主要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方式。车间内设分配电箱,设备用电均采用一机一闸配电。低压系统采用TN-S系统。 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进行供电,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min。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上虞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压力为0.3MPa,用水量约164万吨。 3、供热 本项目蒸汽由蒸汽房提供,内设12台热管式蒸汽发生器,蒸汽压力为0.8MPa,蒸汽温度为175.4℃。主要用于染色机和蒸箱加热。 4、消防及安全、应急设施 该项目厂区消防水来自景观水池(约1000m³),水池设置DN50的补水管。 5、三废 固废: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污泥,主要储存在污水处理车间(中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委托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委托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废水:本项目染色废水经去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污水站设置2套废气喷淋装置,废气车间内设置2套旋风除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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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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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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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6日,位于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法定代表人:马淑静,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205.608890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3472500Q。企业厂区占地面积1150亩,被人民西路隔开分南北2个厂区,南区主要功能为原棉染色,北厂区主要功能为纺纱。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棉花加工;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HK-012环保有机酸(乙酸<80%)、氢氧化钠,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企业属于C171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企业所属的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使用量未达到规定数量,因此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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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HK-012环保有机酸(乙酸<80%)、氢氧化钠(片碱)。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④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 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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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范围内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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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DH3染色车间、污水处理车间(中间仓库)、保险粉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