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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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明晨食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 |
项目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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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生产、加工:饮料(果汁机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3.12.06~若无整改项或整改完成后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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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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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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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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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张 啸 |
郭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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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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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大林 |
赵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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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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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张大林、张学华、盖四海、李清飞、曹洪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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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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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华 |
2023.12.8: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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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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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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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丙烷。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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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杭州明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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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场所或设备 |
气化间、蒸汽发生器间、生产设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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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燃气管道法兰连接处未设置静电跨接。 |
燃气管道法兰连接处按照规范进行静电跨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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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车间二层设置办公区,办公区与气化间、蒸汽发生器间之间防火间距不足。 |
变更办公区实际用途,改为他用或将气化间、蒸汽发生器间移动至符合安全距离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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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化间、蒸汽发生器间未规范设置满足要求的灭火器材。 |
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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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倾倒。 |
设置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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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蒸汽发生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和连锁切断装置。 |
蒸汽发生器操作部位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供气系统形成连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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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蒸汽发生器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蒸汽发生器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探测器距地面0.3-0.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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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化间防火墙上孔洞未进行封堵。 |
气化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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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气化间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
在气化间入口处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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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气化间未设置温湿度计对气化间温湿度进行每日记录。 |
气化间内设置温湿度计对气化间温湿度进行监控,并每日进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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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设置专用仓库对气瓶实瓶和空瓶进行分别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进行区分。 |
设置专用仓库对气瓶实瓶和空瓶进行分别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进行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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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提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
按规范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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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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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在企业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和整改建议完成的基础上,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危化品使用与储存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杭州明晨食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项目的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