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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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武义双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 |
项目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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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日用电器、电动工具、机械产品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同期限 |
2023.06.20~202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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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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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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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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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张啸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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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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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张大林 |
赵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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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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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四海、孙晓霞、于明华、尹亮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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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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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华 |
2023.9.25;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物料储存使用情况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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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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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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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环保设施 |
4套布袋式除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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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生产车间2与浙江尼特威工贸有限公司厂房、生产车间3间距不足,生产车间3与浙江尼特威工贸有限公司厂房间距不足。 |
生产车间2与浙江尼特威工贸有限公司厂房、生产车间3间距不应小于10m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生产车间3与浙江尼特威工贸有限公司厂房间距不应小于10m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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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气处理装置未设置有限空间告知牌,出入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废气处理装置应设置有限空间告知牌,出入口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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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气处理装置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未安装阻火器(防火阀)。 |
废气处理装置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应安装阻火器(防火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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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污水处理装置处有杂物。 |
污水处理装置处杂物应及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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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污水处理设备处未设置洗眼器、冲淋器、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
污水处理设备处应设置洗眼器、冲淋器、安全标志标识、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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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污水处理装置设备未接地。 |
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应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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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
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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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应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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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编制应急预案,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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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应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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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
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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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 |
应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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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防雷防静电装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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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全阀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安全阀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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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压力表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压力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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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记录。 |
应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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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未制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
应制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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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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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本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并经我机构确认后,可以消除或减少企业生产过程环保设施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事故影响的程度,武义双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相关环保设施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