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资质证号 |
APJ-(黔)-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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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宏亮阀门有限公司高温铸造项目 |
项目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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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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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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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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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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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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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高殿喜 |
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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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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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张学华 |
贾贵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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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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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曹洪印、孙晓霞、张学华、高申俊、孟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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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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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2023.10.16,收集企业资料,考察周边关系和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公辅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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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照片 |
安全评价师赵杰(右)、及企业管理人员 在温州市宏亮阀门有限公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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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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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危险化学品 |
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版)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液化石油气 ②剧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③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不涉及 ④监控化学品:不涉及 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 ⑥高毒化学品:不涉及 ⑦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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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
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 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 ③重大危险源辨识:温州市宏亮阀门有限公司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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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铸造场所或设备 |
中频炉、钢水包、焙烧炉、起重机械、变压器、中频炉除尘器、液化气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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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1 |
液化石油气暂存区未靠外墙设置 |
建议改为不设置液化气暂存区,仅设置一处液化气使用区,放置50kg液化气钢瓶两个,两个液化气钢瓶均连接在用气系统上,属于液化气供气系统的一部分。钢瓶使用时间为一天。液化气瓶位置及气化器位置设砖混围护结构,且占地面且占地面积不大于车间面积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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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化石油气暂存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信号未接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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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化石油气暂存区未设置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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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提供厂房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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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熔炉系统现场有水温水压报警器一只,未发现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及联锁装置。 |
熔炉设置水流量差监测报警及联锁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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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未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
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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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燃气设备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
燃气设备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总管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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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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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评价结论】温州市宏亮阀门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应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对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温州市宏亮阀门有限公司高温铸造项目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